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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告
 
 
关于举办第五十二期“商品贸易交易知识及商品分析师培训班”(天津站)的通知
2014-10-20 来源: 渤海商品交易所
各授权服务机构、各授权培训机构:
  为培养更多的合格专业人才,帮助大家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配合《渤海商品交易所市场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暂行)》的实施,兹定于2014年11月1日至11月2日在天津举办第五十二期“商品贸易交易知识及商品分析师培训班”。现将本期培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地点:
  天津市河北区进步道38号国银大厦15楼培训会议室(近天津火车站)  
  二、培训日期  
  本期培训班集中面授时间为11月1日至11月2日,11月2日分两阶段进行结业考试,考试内容为培训期间所讲授内容,考试形式为闭卷(具体日程安排详见附件一)。
  三、培训对象
  渤海商品交易所各授权服务机构所属员工及部分社会人员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各授权服务机构、各授权培训机构以单位的名义向交易所培训部报名,填写《第五十二期“商品贸易交易知识及商品分析师培训班”(天津站)参训回执》(见附件二)和《参训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三),并于2014年10月27日17:30前将参训回执、参训人员信息登记表和参训费用回执提交到交易所培训部指定邮箱:pxb@boce.cn
  (二)报到:报名的学员请于10月31日(星期五)13:30-17:30期间持培训登记表(表上需贴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四),并提交两张两寸证件照(背面注明会员号及姓名),到培训接待地点(天津市河北区进步道38号国银大厦15楼培训会议室)办理正式报到手续,领取培训材料(具体乘车路线见附件五)。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11月1日的午餐以及11月2日的午餐统一安排。
  五、证书颁发
  学员培训考试合格后,可获得渤海商品交易所颁发的“商品分析师”资格证书,并录入渤海商品交易所“商品分析师人才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备案。当期培训考试未合格者,需参加补考。(补考费用为:100元/次,补考次数仅为一次)。
  本期参训学员考试合格后,如需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所颁发的“现货分析师”专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可通过参训报名单位,集体申请该证书,并交纳该证书费用:150元/本(暂定,不含邮费)。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由各报名参训单位收取,按《关于帮助授权服务机构提高服务能力,逐步推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通知》中的规定办法实施。请各参训单位于2014年10月27日17:30前将参训成本费350元/人(如需开发票则400元/人,且以参训单位的名义汇款)汇入如下账户:
  汇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河北支行
  户名:天津渤商惠工科技有限公司
  帐号: 12001660800052529082
  特此通知
 
  交易所培训部(教务办)联系电话:
  022-26116096
“商品贸易交易知识及商品分析师培训班”教务办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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