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山核桃商品质量规定
用于交收的山核桃应符合以下规定:
用于交收的山核桃质量规定参照国标GB/T 24307-2009《山核桃产品质量等级》(见附件1)一级山核桃标准,还应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见附件2)的规定。具体的质量指标和分类见下表1。其中表1内完善果率指:山核桃完善果质量占试样总质量的百分率。
表1 山核桃质量指标和分类
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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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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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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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官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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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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壳面洁净,上手不着黑色。形态圆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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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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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壳呈自然黄白色,仁皮黄褐色,无附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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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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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山核桃特有风味,无哈喇味及明显出油、酸败等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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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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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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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匀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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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均匀,外观整齐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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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果直径/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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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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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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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损果、畸形果、霉变果不超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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饱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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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仁饱满,无空籽,瘪子率、半子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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霉变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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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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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果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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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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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化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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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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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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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水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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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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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价(KOH)(以脂肪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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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m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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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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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g/10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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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曲霉毒素B1(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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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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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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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肠菌群(MPN/10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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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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霉菌(cf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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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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酵母(cf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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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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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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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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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指标
(按GB 19300和GB 16326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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砷、铅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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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GB 2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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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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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GB 2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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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残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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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标准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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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用于交收的山核桃坚果直径1.75㎝-1.85㎝总量占比≦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