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交易商、授权服务机构、指定交收仓库:
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根据现货市场的实际情况,渤海商品交易所拟对鹅绒电子交易合同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要点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延期交收补偿金费率 |
鹅绒延期交收补偿金费率为0.05% |
鹅绒延期交收补偿金费率为0.08% |
现公开征求意见,敬请广大交易商、授权服务机构、现货企业和业内专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4年10月23日至10月29日,请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
电话:022-24466532
传真:022-24466707
邮箱:modayuan#boce.cn(#替换为@)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