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系买卖双方依照《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稻花香粳米竞买交易办法(暂行)》,通过交易所竞买交易系统进行稻花香粳米现货交易而达成的购销合同。
卖方:辽宁元香谷商贸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合同地点:沈阳
买方: 签订时期:
第一条 产品名称、产地、商标、数量、金额等
产品
名称 |
类型 |
包装 |
日期 |
产地 |
商标 |
数量(盒) |
竞买成交单价(元/盒) |
总金额(元) |
稻花香粳米 |
稻花香粳米精选礼盒装 |
1盒=5小盒(1kgX5) |
2014年新产稻花香 |
黑龙江省五常市 |
元香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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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备注: |
第二条 质量要求:本合同销售的稻花香为辽宁元香谷商贸有限公司原厂生产及包装的稻花香合格粳米,并有相关防伪标识供验证。
第三条 付款时间:买方在竞买后当日14:00前在买方账户中备齐全额货款,由相关银行代为冻结。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买方到厂库或联合销售服务公司自提,或者联合销售服务公司或厂库代为发运,运费由卖方承担。
第五条 自提须知:自然人买方提货时,需携带提货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法人买方提货时,需携带加盖交易商公章的提货委托函、提货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货物装车时买方需在现场监督验货,如对装车货物有异议,厂库负责当场调换。货物装车完毕并离开厂库后,买方对货物提出的任何异议卖方概不负责。
第六条 代运须知:买方选择由厂库代为发运的,厂库在买方付款后2日内安排货物出库。买方收货时如发现包装、防伪标识或其它异常,需当面和送货人员核实并拍照取证;确认取证后,由送货人员当场致电卖方统一客服电话联系解决。买方验收确认签字且送货人员离开后,买方对货物提出的任何异议卖方概不负责。
第七条 开票信息:若买方收货无异议,或争议得到解决,卖方在竞买后第7个工作日前(含第7工作日当天)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交给买方(买方无需发票除外,发票运费由买方承担)。
第八条 争议处理:买卖双方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买卖双方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第九条 合同签订方式:用传真件/原件/电子版签订合同皆可,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 合同履行地:沈阳
卖 方 |
买 方 |
单位名称:辽宁元香谷商贸有限公司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沈阳市东陵区文溯街19-1号204室 |
单位地址: |
邮政编码:110000 |
邮政编码: |
交易代码:132100293 |
交易代码: |
交收负责人: |
交收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彩霞街支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21001430041052502343 |
账号: |
税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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