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系买卖双方依照《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苹果(烟台)竞买交易办法(暂行)》,通过交易所竞买交易系统进行苹果现货交易而达成的购销合同。 |
卖方:宇冠果品保鲜有限责任公司
买方: |
合同编号:
合同地点:山东栖霞
签订时期: |
第一条 产品名称、产地、商标、数量、金额等 |
产品名称 |
产地 |
商标 |
等级 |
果径(mm) |
包装 |
数量(kg) |
竞买成交单价(元/kg) |
总金额(元) |
烟台苹果 |
栖霞 |
宇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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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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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第二条 质量标准:苹果的等级、品质、包装、检验、运输和存储应符合国标GB18965-2008《原产地域产品 烟台苹果》和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
第三条 买方须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第2日16:00前在买方资金账户中备齐全额货款,由相关银行代为冻结。 |
第四条 买卖双方可协商具体提货方式、发货时间、包装、运费、转存等交收事宜。 |
第五条 交货方式:到库自提和仓库代为发运。买方选择由仓库代为发运的,买方需亲自到仓库监发;买方不到仓库监发的,视为买方同意出库货物无问题。 |
第六条 交货时间:买方选择到库自提的,需在付款后4个自然日内到库提取货物;买方选择仓库代为发运的,仓库需在买方付款后4个自然日内安排货物出库。逾期未完成交收的,双方可协商解决。 |
第七条 附加费用:卖方负责包装费用,买方负责运输及其它相关费用。如因卖方原因不能按时发货而产生的空驶费、压车费、报关加急等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
第八条 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按±1%执行。 |
第九条 此合同价格为现金含税价,包含标准包装费(特殊包装除外)。 |
第十条 如在交收过程中,由于卖方或买方一方的过失,导致对方损失的,赔偿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交易所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买卖双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
第十一条 本合同签订方式:用传真件/原件签订合同,双方各自所持加盖对方合同专用章传真件/原件即为双方签订并履行合同正本,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 |
第十二条 合同履行地:栖霞建辉工贸有限公司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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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 方 |
买 方 |
单位名称:宇冠果品保鲜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山东省栖霞市迎宾路1468号 |
单位地址: |
邮政编码:265300 |
邮政编码: |
交易代码:052000002 |
交易代码: |
交收负责人:林义杰 |
交收负责人: |
联系电话:18853518889 |
联系电话: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栖霞支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3700 1667 0800 5015 1799 |
账号: |
税号:370628165275053 |
税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