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系买卖双方依照《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黄酒原酒(绍兴)系列产品竞买交易办法(暂行)》,通过交易所竞买交易系统进行黄酒原酒(绍兴)系列产品现货交易而达成的购销合同。
卖方:绍兴盛梁酒业有限公司
买方: |
合同编号:
合同地点:天津
签订时期: |
第一条 产品名称、产地、商标、数量、金额等
产品名称 |
类型 |
包装 |
商标 |
数量(盒、坛) |
竞买成交单价(元/盒、元/坛) |
总金额(元) |
绍兴
花雕酒 |
15年陈豪华礼盒 |
高档
礼盒 |
鉴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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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
黄酒原酒 |
珍藏10年陈原酒 |
大陶坛 |
鉴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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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
黄酒原酒 |
典藏20年陈原酒 |
大陶坛 |
鉴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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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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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第二条 质量要求:本合同销售的黄酒为绍兴盛梁酒业有限公司监制,绍兴唐宋酒业有限公司生产及包装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GB/T 17946-2008对传统半干型一级手工冬酿黄酒要求。
第三条 付款时间:买方在竞买后第2日11:30前在买方账户中备齐全额货款,由相关银行代为冻结。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买方可选择自提,也可选择由厂库代为发运。选择由厂库代为发运的,绍兴花雕酒运输方式为快递,可配送到买家指定地点,快递费由卖方支付;黄酒原酒运输方式为物流,物流只配送到离买方最近的指定物流公司的物流网点,厂库配送到物流网点的费用由卖方支付,物流网点到买方地址的送货费由买方支付。
第五条 自提须知:自然人买方提货时,需携带提货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法人买方提货时,需携带加盖交易商公章的提货委托函、提货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货物装车时买方需在现场监督验货,如对装车货物有异议,仓库负责当场调换。货物装车完毕并离开仓库后,买方对货物提出的任何异议卖方概不负责。
第六条 代运须知:买方选择由卖方配送的,卖方在买方付款后2日内安排货物出库。买方收货时如出现瓶子破损、渗漏等情况需当面和送货人员核实并拍照取证;确认取证后,电话联系卖方客服,卖方根据破损数来退换。
第七条 开票信息:若买方收货无异议,或争议得到解决,卖方在竞买后第15个工作日前(含第15工作日当天)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交给买方(买方无需发票除外)。
第八条 争议处理:买卖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解决未果的,可提交天津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九条 合同签订方式:用传真件/原件/电子版签订合同皆可,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 合同履行地:绍兴市柯桥区钱清外商投资园区
卖 方 |
买 方 |
单位名称:绍兴盛梁酒业有限公司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钱清外商投资园区 |
单位地址: |
邮政编码:312025 |
邮政编码: |
交易代码:057000999 |
交易代码: |
交收负责人:李建杨 |
交收负责人: |
联系电话:0575-81115979 13806753810 |
联系电话: |
开户银行:农行原料市场支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19511901040017353 |
账号: |
税号:330621096831457 |
税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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