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目前行业内市场承兑贴现率实际情况,对新疆中泰化学聚氯乙烯树脂现货竞买交收过程中采用承兑汇票结算方式的标准进行如下公示:
1、自2015年5月13日起,采用承兑结算方式交收的,每吨承兑付款的贴现值分别为50元/吨(6个月)、180元/吨(12个月)。
2、举例:某交易商参与新疆中泰化学PVC竞买并成交一批SG-5型PVC,配对当日结算价是6000元/吨,则采用6个月的承兑时,结算价为6050元/吨;采用12个月的承兑时,结算价为6180元/吨。
3、根据市场贴现率的变动,有效日期、修改日期均由交易所网站公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