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苹果(烟台)交收的苹果应符合以下规定:
商品为符合GB/T18965-2008《地理标志产品 烟台苹果》的烟台二级红富士80mm标准的苹果,具体标准如下: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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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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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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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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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应果实完整良好、新鲜,无病虫害;具有本品种的特有风味;色泽纯正、果面光洁;发育充分,具有适于市场或贮存要求的成熟度;果形端正或较端正,果个整齐;果梗完整或统一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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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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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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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色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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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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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本品种成熟时应有的色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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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径(最大横切面直径)/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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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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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面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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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压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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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碰压伤,表皮不变色,面积不超过0.5c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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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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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磨擦伤1处,表皮不变色,面积不超过0.5c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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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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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轻微果锈,面积不超过1.0c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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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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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轻微薄层,面积不超过1.0c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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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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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轻微薄层,面积不超过1.0c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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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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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轻微日灼,面积不超过1.0c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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雹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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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轻微雹伤,面积不超过0.4c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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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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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轻微表皮虫伤,面积不超过0.5c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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